2)三三六 胡大傻结婚记_迷失在一六二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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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家具,布置喜筵……大家七手八脚帮忙起来倒也快捷。头一天喜船才抵达码头的。到了第二天傍晚,一场热热闹闹的婚礼架子就搭了起来。

  上一次舒中结婚时,帮他操办的那群弟兄一开始说是要搞个富有“中国古代传统元素”的婚礼,还专门找来了李长迁做顾问,弄来好多道具……结果搞到一半时小伙子们都被繁琐仪式弄烦了,最后虎头蛇尾草草了事,反正新郎新娘都不是“传统”汉人,不在乎这个,搞得李长迁很是郁闷。

  这回胡凯倒没什么想法,不过女方却非常在意这些。也许在她看来,这场婚礼乃是对自身地位的某种保证,所以一直希望能搞得正规些,隆重些。

  原本她的身份有些尴尬——按照大明朝的“阶级划分”,她是属于乐工后裔,所谓低人一等的“贱籍”。明代的乐籍女子,脱籍从良或者婚娶都必须在夜间进行,一乘小轿悄悄抬走就算,不许大操大办,这是当时风俗。

  在琼州府那边知道她身份的人太多,想要正规隆重又怕人笑话。到临高这边就好,这年头交通不便。消息闭塞,隔个百十里地就一辈子不通音信也很正常,随便她怎么折腾都没人来干涉。

  为此这位名叫冯怜的女富婆带来了很多钱,几乎是把除了不动产以外的毕生积蓄都带上了,她知道胡凯是个没什么主意的,就决定放开心胸在这里大操大办一次,只要轰轰烈烈嫁一个明公正道,哪怕花光自己所有积蓄也在所不惜!

  ——和当初的北纬太太一样,冯怜一直以为胡凯只是个穷当兵的。却并不知道按短毛内部的分赃规矩,她的未来老公拥有和其他所有短毛大头目完全同等的财产分配权。而且更因为这两年都在吃她的用她的,胡凯名下的结余工资大概比庞雨这类经常要应酬消费的单身汉们还更多一些。

  茱莉本来一直对欢场女子是很不感冒的,不过这一次两人同船而来,在经过几次接触交流之后,发现彼此之间倒是挺谈得来——这两人的性格很有些相像,都是属于那种对事业很有想法的女强人类型。和后世那些因为好吃懒做就主动出卖皮肉的自甘堕落者不同,冯怜干这行乃是家传,出身乐籍的女子从来没有其它选择,她只能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在这个行业之内尽量做到最好。

  但这个时代的乐籍女子想要追求一个好归宿实在是太不容易——茱莉曾经无意中问起,说你这样主动送上门,万一胡凯那小子翻脸不认可怎么办?

  当时冯怜对此只是低头不语,直到很久以后,她也在贸易公司里面担任了重要职位,彼此之间的友情也非常密切之后。她才悄悄告诉茱莉:出来前已经把那家“怡香楼”转手了,如果胡凯不愿意结亲,自己就无路可走,唯有学习那位杜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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