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一百九十一章_昔我晚矣(快穿)富贵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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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左边眉眼处还有一道刀疤,却也不失去凛冽威严,看着品级就不大低。

  领着锦荣的军士朝他恭敬行军礼,“程将军。”

  程将军上下打量了锦荣一眼,眼里充满质疑,“沈淮,你说的就是他?”

  沈淮道,“末将不敢有所欺瞒。”

  程将军又看向锦荣,问道,“小关的肚子病是你治好的。”

  锦荣想起他说的是谁了,在路上有个军士误喝了江边的水,之后肚痛难忍,锦荣猜测是水里不干净,有寄生虫,便找了苦楝皮,马鞭草,南瓜子这几种草药,让他们帮忙煮了一大锅药汤,给那个姓关的军士连夜灌了下去。

  在拉了半个时辰的肚子后,也算好转了。后来那个姓关的军士还送了半只烤兔子作为谢礼。

  有功劳怎么不领,锦荣便点了点头。

  程将军见状,原本威严的神色缓和了许多,“既然如此,那你就去军医营那里做事吧。”

  行军打仗,时常餐风饮露,会染上点什么毛病太正常了,有个会懂这类简易医理药识的人随行还是很重要的。

  程将军作为一营之长,事务繁忙,能抽空看个新兵,还是因为沈淮是他的亲信之一,所以说了两句话后,沈淮就自觉地带锦荣离开营帐了。

  “程将军不是个不知变通的人,有什么样的本事就该放到什么位置上去,和年纪大小没什么关系。调你去军医营帮忙和让你当个新兵,显然是前者作用大些。”

  沈淮安慰了锦荣两句,才十四岁的小子,能在程将军没出错已经很不容易了,顺便解释了这件事的来由。

  锦荣一思忖,所以这是从普通新兵转为随行军医了。

  虽然她也有过这样的念头,但没想到居然这么容易就达成了。

  等到了军医营,锦荣才明白这么顺利的缘由,原来有个军医在紧急撤退时把腿给摔断了,现在都需要大夫照看,更别说给其他士兵疗伤了。

  看来她运气还不错,锦荣自我安慰道。

  显然军医的保命机会大上许多,而且福利待遇什么的,也更好。

  而随着她在军医营待的时间一长,也表现出了她在医术上的本事,不亚于成年有名望的大夫,让其他军医也连连称奇了起来。

  随行军医大多也是征召而来的,主动请愿的不多,毕竟哪怕是当大夫,在战场上治病救人,总比在太平县城乡里要危险得多。

  而学有所成的大夫又大多早已成家立业,哪里愿意舍得下亲人,千里迢迢来这里。

  也正是因为如此,锦荣所表现出来的医术水平和与之不符的稚龄,尽管令他们惊讶,但也不会有什么嫉妒不平。军营里随行大夫本就稀缺,有人来帮忙分担再好不过了。

  只是配药,治疗刀伤剑伤,顺便防止后期感染,虽然没什么记忆,但锦荣做起来倒也意外的顺手。

  处理伤口防止感染这一项,以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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