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九百一十一章 偏执狂的得与失_无限之至尊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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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狠要当人上人,要装比打脸。这种气最能克服懒惰,奋发,对自己够狠。

  至于犹太人的爱财。

  从表面向的历史原因分析,当年两次犹太战争之后,犹太人被罗马人从最初居住地驱散,成为跟吉普赛人一样的流浪民族。

  在古代,西方跟东方的认知相似点之一,就是视商为贱业。

  犹太人在很长时间都是各国人眼中的二等人,没有公民身份的他们,不能成为贵族,也不许拥有土地、不动产,于是很多犹太人就利用流动的特性经商。

  而他们偏执狂的特性,使得即便被打散,仍旧保持着以犹太教为主的民族特色。包括抱团、排外、内部通婚等等。

  这也成为他们始终是当地人眼中的外乡人的一大原因,毕竟他们的行为和民俗活动总是时不时的提醒当地人,他们的独特性。

  人性经不起考验,没有土地和不动产,那么财富怎么表达?自然是能拿走的家当、首饰,以及现金。

  所以反犹太人,自古就是件有钱赚的营生。

  另一方面,偏执狂特性让犹太人将商业推进到了一个极端的状态,从低买高卖到后来的放高利贷,丧尽天良遭人恨。

  毕竟早先的人们,还没有现代人的金融意识,借高利贷基本不是因为‘事业处于上升期,却资金周转’,而是遭遇过不去的坎儿,这种时候借高利贷,往往意味着饮鸩止渴,事后填窟窿,得卖田卖祖屋,甚至卖儿卖女。

  而犹太人善于抓商机,同时秉持了在商言商的态度,平时邻里也就是点头交情,谈什么感情,多伤钱?

  好吧,不谈感情,赚的又是乘人之危的钱,有机会别人又怎会不报复?

  老欧洲人跟犹太人格格不入。

  老欧洲人的祖先是干抢匪的,有了就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没了就出去抢,这个习惯即便是他们的后代也没能改,注重消费,有了花,没了赚。

  犹太人就是赚抢匪钱的,古代的时候利用老欧洲人大咧咧的特性,趁着其意气风发、装比好爽的时候,高价卖其消费品,到了现代,贷款、提前消费这些概念谁发明的,可以去了解下。

  所以老欧洲人排犹,那是发自内心的。

  犹太人也不喜欢老欧洲人,但他们喜欢钱。所以尽管很早以前就能找片地方安居乐业了,但他们宁肯流浪19个世纪。

  因为他们追逐利益,哪里能赚钱就去哪里。

  从很早以前,犹太人就看明白了,为抢匪做后勤,做销赃服务,才是真的赚。

  所以从大航海时代起,欧洲人洗劫全球,犹太人却趁势崛起,掌控了足够多的财富。

  哪怕是到了现代,索罗斯、巴菲特,这都是犹太人,金融洗劫,追逐利益。国际资本们从来都是不以国定界的。

  在近代,欧洲人排犹行为愈演愈烈,很多犹太人趁势去了方兴未艾的新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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