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一百六十七章 路上_无限之至尊巫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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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ster,保重。”

  林肯和肯尼迪已经一脸木然的在门口等,手中提着马提灯,像路灯杆般戳在那里,接近两米、体重超过350斤的壮硕体型,令人望而生畏。

  这次乘坐的是专门用于长途的马车,车顶有护栏绑缚行李,车夫的座位上也有毡的帘子和手提小火炉用于保暖。

  两辆车,凯恩乘坐的更小也更舒适,最多作两人,邓布利多他们乘坐的则是比较常见的铁甲车厢,很宽敞,乘坐感觉就普普通通。

  将马提灯挂在扯门那一侧的车头挂钩上,林肯抖动缰绳,打了声响鼻的马匹拉着车驶入了夜色与薄雾的迷蒙中,之后紧随的是肯尼迪驾驶的另一辆车。

  车辆先行抵达约定点,等了约莫一刻钟,杂乱的马蹄声中,弗兰一行来了。

  一辆车,还有另外四人,骑着高头大马。

  马很精神,毛皮光滑、筋肉虬结,沉稳昂扬,是战马。

  人也酷帅,穿着带毛皮披肩的皮衣猎装大衣,戴着三角帽,挎着马刀,鞍座后面的皮挎包里插着来复枪。

  凯恩撇撇嘴,心说:“这角色扮演的真业余。”

  骑兵的讲究很多,并且也非常辛苦。这四人一看穿戴细节,骑马姿势,就知道连业余骑手都算不上,否则不会不知道战马并不适合今次这样的长路奔行。

  而且这四人也太小看这个时代、这个季节的沁骨冰寒了,不列颠岛本来就纬度高,而现在主要是向北走。

  看这身装扮是酷帅,走半道就都得冻成傻鸟,别说是战斗,夜晚歇脚时能从马上安好下来就不错了。

  跟弗兰见面,简单交流了几句,就各自上车。车队出发,这时天色才刚亮。

  目的地在北约克郡,东邻北海、北接克利夫兰,说是偏荒有点不恰当,但的确不是什么大地方,古老倒是真的。

  这个时代的路况普遍没什么值得期待的,平整的沙石路就很不错了。

  由于下了几场雪,化了冻、冻了又化、化了再冻,道路就是硬邦邦的冻石路,滑且硌脚,可即便如此,也比路两旁的旷野强,皑皑白雪,看着平整,一脚下去就深陷,而且不知道下面有什么,如果是灌木茬子,那乐子就大了,这个时代的鞋子鞋底可不比后世的军靴鞋底,耐刺耐划。

  今天天气还不错,太阳很早就露面了,虽然没有热度,但至少驱散了冬雾,提高了可见度,而且风也不算大。

  可即便如此,那四名骑士未到午时就撑不住劲了。

  好不容易熬到中午小憩时间,狼狈的从马身上滚落下来,一个翻身下马时呼痛出声,另一个脚一着地,随即踉跄跪爬。

  弗兰从车厢中看到这一幕,不禁皱了皱眉。

  让他看不过眼的是这些人的自不量力,不善骑就说不善骑,对马无感的巫师并不少见,谁让有更便利的魔法扫帚来着。非要骑马,说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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